Wednesday, November 28, 2012

明光社

明光社關啟文: 
憂團體要求同志婚姻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被同志團體視為「頭號敵人」的明光社,短短九日間取得近三萬個簽名,力阻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諮詢,該社董事關啟文認為,現時同性戀者的處境已大為改善,基本人權沒受損,擔心一旦立法會影響言論自由,宗教團體憑良心發言動輒得咎。他同時憂慮打開反歧視立法閘口後,同志團體會進一步要求同志婚姻。

怕立法會帶來寒蟬效應

本身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系主任的關啟文認為,自1991年肛交非刑事化後,社會風氣漸改,同性戀者的處境已大為改善,「明哥(黃耀明)出櫃,有冇人攻擊佢吖?家唔係唔畀佢申請公屋,唔係唔畀佢攞綜援,如果你話同性戀者比較窮,要畀啲subsidy(津貼)佢,我係支持㗎喎,但呢樣嘢唔同立法,因為立法係規管自由」。

他認為一旦立法等於宣佈同性戀無問題,「應該等公民社會辯論,可能最終個社會會變,慢慢走向liberal(自由開放),我哋呢啲保守嘅人慢慢被淘汰都唔定,但係你家用咁嘅方法唔畀我講嘢,我個心就係唔服」。

他認為法律條文難以寫得完全清晰,會扼殺反同性戀嘅聲音,「好似『侮辱』、『嘲諷』呢啲字眼,點樣可以寫得清楚啲?原來騷擾、冒犯、不受歡迎嘅言論,同埋批評都唔可以㗎喎。」他擔心條例會帶來寒蟬效應,「好似23條咁,見到把刀你仲敢唔敢郁吖?平機會會幫啲人申請打官司嘅錢,唔使付代價,僱主就算贏官司,都要付堂費,有冇人想受咁嘅折磨先?」

「一成啱都唔應該被禁」

他表示,若法例「斬件」討論,他或會考慮,但現時社會討論已走向極端,「話我哋講同性戀等於肛交人鬧我哋,我哋從來冇話兩樣嘢係等同,家有理說不清,係對唔贊成同性戀嘅人高度不平等……話我哋係道德塔利班,塔利班殺人㗎喎」。

「我哋講緊嘅家庭價值,可能有九成係rubbish(垃圾),就算得一成啱,都唔應該被禁,你要講Voltaire(伏爾泰),至死維護對方嘅發言權利,但我見唔到有人維護明光社嘅權利喎。」他認為一旦反歧視法通過,同志運動下一步就是爭取公民結合、同志婚姻,「佢攞咗第一步,就會有第二步,好似反國教咁,啲團體都係第一步都唔讓,一定要政府撤回,因為擔心政府會利誘學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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