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9, 2011

社企被指違最低工資

鄭耀棠旗下社企 被指違最低工資
稱行政疏忽 未更新招聘海報

【明報專訊】本報接獲投訴,指由工聯會核心成員領導的非牟利團體樂群社會服務處,轄下一間社企張貼廣告聘請多名熟手車衣工,朝九晚六日薪200元,疑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時薪28元要求。與社企為合作伙伴的製衣服飾從業員協會回應時強調,工場在法例生效後工資已合法例水平,只是行政疏忽,未有更新招聘海報。

樂群社會服務處為《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負責營運社企、提供就業服務及培訓及協助新移民及失業者,全港共有6個服務中心及6個社企服務點。翻查資料,服務處的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分別為工聯會會長鄭耀棠及副會長陳婉嫻。記者昨向鄭耀棠查詢時,他表示未得悉此事,相信是誤會,會再了解跟進。

廣告﹕朝九晚六日薪200元

本報日前接獲投訴,指樂群社會服務處於工聯會黃大仙地區服務處,兼製衣服飾從業員協會(前稱為製衣業職工會)業餘進修中心的會址,在報告板上張貼招聘廣告,為該處轄下社企「千色服式」聘請多名時裝車位,即熟手車衣工,於新蒲崗工場上班,朝九晚六,日薪200元,平均時薪只有22.2元,即使扣除1小時飯鐘,平均亦只有25元,低於法正最低工資時薪28元的水平,疑違反法例。

記者根據招聘廣告致電聯絡該社企,惟無人接聽。其後向計劃協作伙伴的製衣服飾從業員協會查詢,該會主席蕭翠芳表示,已向社企工場查詢,得知工場忘記更換於最低工資生效前已張貼的招聘海報,同時未有通知該會,才導致行政疏忽,工場已向該會致歉。

工會﹕工人時薪已達28元

對於最低工資實施3個多月,工會為何仍未檢查及更新招聘廣告,蕭強調「是工場忘記通知我們」,故沒有刻意察覺,查詢後得知工場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工人時薪已達28元或以上,完全合法,重申只是「一下子忘記」,得知事態敏感,將更換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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