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5, 2011

大律師公會指警方做法不恰當

大律師公會挑戰核心保安區 (23:11)
大律師公會指警方在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所設的核心保安區是無法律基礎,警方指確保政要安全為首要目標。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警方上周在李克強港時所設的核心保安區無法律基礎,若為了避免政治人物尷尬而限制示威,做法明顯不恰當,公會促政府公開交代警方當時作出的行動所持的法理依據。

公會又促請保安局及警方解釋在麗港城及香港大學採取相關保安措施、限制言論自由、示威和限制記者採訪的原因。

聲明又指特區政府有義務保障市民和平示威權利和傳媒採訪自由。

警方指出,盡力方便和平示威,而警方在進行風險評估後,制訂和執行安保行動,包括在保安區內實施管制措施,以確保政要安全為首要目標。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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