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04, 2011

慈善法可查帳目

慈善法可查帳目 通過需最少一年
【明報專訊】浸信會及宣道會等慈善團體的帳目,未來可能受到更多監管。法津改革委員會正為《慈善法》諮詢,建議設立專門監管慈善組織的慈善事務委員會,並賦予委員會權力調查帳目。據了解,《慈善法》最少要在一年後,才可正式立法。

現正諮詢 倡年收50萬須公開

法改會諮詢文件建議,每年收入逾50萬元的註冊慈善團體,須提交經董事局核證的帳目及相關核數師報告,以供公眾查詢。慈善事務委員或將成為稅局以外,另一監察慈善團體帳目的機構。不過,諮詢文件未有說明若帳目中出現核數師「保留意見」等問題,委員會可否主動調查抑或處分。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預料,《慈善法》立法諮詢仍需時,估計離正式立法還有最少一年時間。他又認為,若機構以賣旗等向公眾募捐,抑或受政府資助,理應向外界清楚交代帳目,但委員會如何監管等細節,還要待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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