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06, 2011

人權監察

女村長僅2%
人權監察促加速平等
【明報專訊】即使男女平等已成本港的核心價值,在政治層面仍未能完全體現。有調查發現,截至去年3月,女性在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整體參與率仍不足三成, 其中在今年初當選的1358名村代表中,僅2.2%即30名女村民當選,當中絕大部分是透過居民代表參選,即使當選亦無權過問原居民傳統權益。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促請政府聯同民間團體,共同評估及制訂協助女性參與各級政治的措施,移風易俗加速實現男女平等。

女性難與男候選人競逐

香港人權監察翻查民政事務總署資料,發現1752名村代表選舉候選人中,只有39人為女性,當中8人參選原居民代表,另外近八成則參選居民代表。於在581名出爐居民代表中,只有23名為女性,佔不足4%,在777名原居民代表中,男性達九成九。至770人,只有7名女村長誕生。與上屆村代表選舉相比,今年選舉的參選及當選女性並無顯著增長,比率仍維持約2%。

莊耀洸認為,不論參選和選舉結果均顯示男女性別嚴重失衡,女性要與紜紜男候選人競逐村代表,可謂非常困難,尤以原居民代表的情更嚴峻,估計是村內土生土長的女性,礙於傳統男性主導的包袱而不敢參選,即使參與其中,大部分也僅限於助選,甚少擔當領導角色。

憂傳統觀念阻婦女參與

人權監察批評兩性表面上享有平等的村代表提名權、參選權與投票權,但結果反映女性根本未能平等參與鄉村政治,認為構成對女性的間接歧視,憂慮鄉村傳統性別觀念阻礙婦女參與。

莊耀洸又指出,政府在鄉郊地區成立婦女團體,大多以推動義工和互助精神為目的,對推動女性參與政治層面作用有限,政府亦拒絕把婦女事務委員會提升至政務司長直接轄下的機構層次,令委員會無權監察按婦女公約制訂的工作計劃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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