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人民規劃行動

團體批評逼貼錢買豪宅
【明報專訊】關注重建團體批評市建局提出的「樓換樓」安排,是「A貨樓換樓」,自住業主隨時要額外付出百多萬元「換樓」,年長業主更難以取得銀行按揭,一般小業主難受惠。他們又質疑市建局只准接受首次收購建議的自住業主選擇「樓換樓」,是「威迫利誘」他們盡快接受收購,削弱小業主的議價能力。

「或要補百多萬才可換樓」

人民規劃行動成員王浩賢認為,市建局為重建後的項目評估呎價時,因計及重建升值,價錢會遠較同區7年樓齡的收購價高,「結果小業主可能要補百多萬才可換過層樓,這做法和市建局說要保留社區網絡的政策背道而馳。你要保留社區網絡,就要被懲罰,付出高成本價樓換樓」。

指限60日回覆「威迫利誘」

他又指一般小業主很難選擇「樓換樓」,除了因為成本高昂,在重建期間還要花錢租單位。他批評,市建局要求小業主在首次收購建議時即決定是否樓換樓,等於威迫利誘,會削弱他們的談判籌碼。

中西區關注組召集人羅雅寧亦認為,這個所謂「樓換樓」其實是要街坊貼錢買豪宅,他們想要安居的地方,想住普通樓而已。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