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7, 2011

教局違英皇校管會章程

林超英促不記名減班表決
指教局違英皇校管會章程
【明報專訊】英皇書院在減班會議的決定,被指涉嫌違反章程,當天主持會議的教育局官員兼校管會主席譚貫枝因為「阻止」投票進行,遭一群英皇舊生批評,舊生不排除司法覆核當晚的議程。英皇書院同學會長林超英提出,教局應組織一次獨立人士在場的不記名投票,讓校管會成員自由表達是否支持減班。

英皇書院的學校管理委員會日前開會討論是否減班,在準備表決時,教育局官員兼校管會主席譚貫枝突然制止,並隨即宣布已接受教育局減班決定,局長孫明揚隨後更說,「總要有人作(減班)決定,不可以樣樣事都表決」。

斥自願減班是謊言

英皇同學會昨日舉行同學會晚宴,會上未有討論減班,但一直反對英皇減班的同學會長林超英昨發表網誌,直斥當局由「自願減班」變成「指令減班」是謊言,「希望有關人士迷途知返」。他引用英皇校管會章程指出,「會議中決議須由投票決定」(見表),指教育局表示「不能事事投票作出決定」是有違章程條文。他表示,教育局應以一個有承擔的態度,組織一次獨立人士在場的不記名投票,讓校管會成員在沒壓力氣氛下,自由表達是否支持減班。

教局反駁:列明應推行教局政策

對於違反章程的指摘,教育局回應說,理解有持份者對英皇參與減班存有疑慮,已在校管會聽取意見,表示如其他官校,英皇校管會章程已列明,校管會應採納政府的教育目標,積極推行教育局倡議的政策,並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負責,但未有就校管會是否可就個別議題投票作回應。

校友:下月商討法律行動

有份出席同學會晚宴的英皇校友兼英皇同學會小學校監李傑之說,不少舊生表示對英皇減班非常失望,同學會下月底會召開會議,商討向教育局提出重新投票的可行性或任何可行的法律行動,認為「現時只是參與減班的截止日期,不是推行減班日期,不代表決定沒轉圜餘地」。家長校董何詠瑤表示,不排除就「被拒投票」一事提出司法覆核,但仍有待收集其他持份者的意見。

而當日有份參與校管會會議的校友校董鄭文容憶述,當日校管會開會時,是由他提出就減班以投票表決,但主席譚貫枝不同意投票決定,隨即宣布英皇跟隨教育局減班。他說︰「作為『文明人』,明知改變不了當局決定,結果『煮到埋就要食』。」他表示,如今事件得到如此巨大迴響,認為是「下策」,主席無權制止校管會採用任何方案作表決。

學者引法例:校管會有權投票
【明報專訊】對於英皇書院減班的校管會章程爭議,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根據《教育條例》,當局無權干預校管會投票表決減班,反對者有強烈法律理據提出司法覆核。

港大法律專業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根據《教育條例》第32條,「每間學校均須由其校董會管理」,雖然官校無法團校董會,但學校管理委員會有權管理學校事務,包括以投票方式表決減班,即使教育局引用校管會章程突顯辦學團體的權力,但無論結果如何,校管會都有權先以投票表決減班。

張達明認為,林超英引用校管會章程,指「校管會須事事投票決議」,其實已非爭辯重點,只要持《教育條例》第32條,已有強烈法律理據,就被阻投票一事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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