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2, 2010

陳啟宗﹕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二之二)

陳啟宗﹕企業家的社會責任
(二之二)
【明報專訊】(編者按:陳啟宗先生今年4月在北京清華大學企業家協會2010年會上演講,題為「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他其後整理成本文。鑑於最近特首提倡的關愛基金,本文詳細解答了作者對這些事的基本看法,全文刊登,以促進討論。)

(續昨)還有一些人會為某些慈善團體及公共機構,如大學、醫院、博物館、藝術團等籌款。既然是公共機構,資金來源就最好由較多人參與。企業家除了自己捐獻之外,也應該鼓勵其他生意朋友共襄善舉。

就以我主事的企業為例,上市的恒隆地產在香港與世界級數學大師丘成桐教授合作,設立了「恒隆數學獎」,每兩年舉行一次香港中學生數學研究項目競賽;公司又與其他多家香港大企業聯手,一同資助某些對香港穩定繁榮作出貢獻的公共機構,如一國兩制研究中心、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亞洲協會等。在北京清華大學資助成立了「清華大學恒隆房地產研究中心」,乃是因為房地產是恒隆的本業,由其來捐贈當然比較合適。

無論如何,多年以來,恒隆對每個機構或項目的捐助,大都只是以百萬元計,只有少數是上千萬元的。數目較大的項目,例如為香港中文大學籌建30年來第一所新的書院(college),就不能由作為上市公司的恒隆出資,而是由家裏的慈善基金會去做,以家族公司晨興命名。

本在哪裏賺到錢就在哪裏捐贈的原則,家族的晨興集團多年來在美國和中國內地有較多慈善活動。15年來,在內地5所大學每年捐助500個名額的助學金,是為窮困學子吃飯、買書之用。晨興又與丘成桐教授聯手,與中國科學院在北京合作興建了「晨興數學樓」,建立了「晨興數學中心」。此外,我還與丘教授一同設立了「晨興數學獎」,每3年給全球45歲以下、達到世界最高水平的華裔數學家頒發一次。

還有兩個頗有意義的項目,其一是15年前,與加拿大卡加里市的皇家山大學屬下之皇家山音樂學院共同發起了「晨興音樂橋」(Morningside Music Bridge)。每年從中國選拔20多位最優秀、年齡在12至18歲之間的年輕古典音樂家,到該音樂學院花一個月時間與世界各地前往的同齡優秀小音樂家交流,並受教於世界級音樂大師。多年下來,已經有不少「晨興音樂橋」畢業生在世界大賽中奪獎,相信其中少數將來會在古典音樂界大放光芒,年輕的女鋼琴家王羽佳可能就是一例。

另外一個甚有意義的項目乃是,在以往16年間,由晨興創立的香港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有幸承蒙國家批准我們復建的申請,與北京故宮博物院合作,復建了故宮裏的兩個皇家花園,超過20座亭台樓閣。建福宮花園和中正殿都是1923年6月被大火夷為平地的。70多年來,中國人未能把它們復建,正反映了20世紀中國國運的多災多難。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得以投入這個復建工程,除了讓我們有機會為中華民族做點事之外,還使我們成了100多年來第一個——可能也是唯一一個——故宮古建築的復建者,豈非榮幸!

如何鼓勵並發揚公益事業

此外,就個人而言,我可能是全香港每年為不同的非牟利機構籌款最多的人之一。要人捐錢,自己當然先要帶頭做榜樣,並且要做得得體,才能夠持久。

要鼓勵並發揚公益事業,最好有一些客觀的制度環境配合。一個相對較低的稅率是有益的。稅負太重,會削弱企業家創富的興致,也會減少一般人上進和工作的誘因。顯而易見的是,在高稅率的地方,一般人都缺乏創業的動機,成功了的商人也大都不太慷慨捐輸。

企業盈利及個人收入可以因為捐輸而在某程度上抵稅是值得考慮的政策。美國如此做,就誘導了成功企業家較多捐贈,多興善舉。歐洲因為缺少稅制的配合,加上稅率一般比美國高,公益事業的發展也就遠遠落後於美國。日本也有類似的情。

除了政策的誘導之外,最重要的乃是有夠多令人讚賞的榜樣,在社會上就自然會形成好的風氣。勉強別人捐輸是不美的,應該捐得樂意才好;八股的教導只會叫人厭煩,唯有合宜的榜樣才能啟發別人,叫人從心裏孕育出「捐之樂」,從而培養公益意識、廣闊的心胸及關懷社會的情操。有了較多的榜樣,慢慢在社會上就會形成一個氣氛,甚至一道潮流與風氣,賺了錢的人就都會樂意為社會、為別人多做點事。

英文《中國日報》(China Daily)報道,深圳企業家余彭年老先生在多年捐輸之後,把最後的身家完全捐出。這種行為令人讚賞,會在社會上起鼓勵作用。雖然中國企業家財富累積只有約20年的光景,然而不少都已多年大力捐輸。由此可見,在炎黃子孫裏還是隱藏回饋社會的美好基因的。以往幾十年國家實行社會主義,也叫不少人——特別上一代——有服務人民、回饋社會的情懷。孔子講「仁」,孫中山先生講「博愛」,中華民族還是有不少優良傳統的。

當然進步總是需要的。照我理解,中國歷史上「濟貧」的事常常有,但是在社會上推動並建立公益事業的例子就好像不太多。這方面的風氣還有待提倡和培養。

10多年前我讀到一個報道,說「新富」(new wealth)比「舊錢」(old money)來得慷慨。前者在不遠的過去還在貧困中掙扎,故此事業有成之後,也就較容易對窮困者之處境感同身受。而另一方面,承繼財產的人生於富貴,自己又不一定有賺錢的能力,只懂得追求維持奢侈的生活,也就較不容易想到社會上的弱者、不幸者。

今天中國內地基本上沒有「舊錢」。以往20年間財富累積的量卻極為可觀。在第一代創業者當中,不乏對社會有承擔之士,甚至有多位成功商人公開表示,要把所有財產都捐出來。先進經濟體的歷史告訴我們,難得有一個國家,在經濟起飛後那麼快就出現那麼多人願意捐出全部財產的。中國人應該以此為傲。

其他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用賺來的錢大力回饋社會的中國企業家更是大有人在。最近收到聯想集團柳傳志董事長來信,詳述內地企業家在慈善事業上的承擔。上星期美國大通銀行中國投資銀行董事長方方先生到我辦公室小坐,我也從他那裏聽到一些像他那樣的成功企業管理者發起的公益事業。 籌到的善款總額之大,令人咋舌。 那些數字在香港這樣一個相對富裕而又已算得上相當慷慨的社會裏也是少見的。

如何較有效地捐輸

至於如何讓捐輸發揮最大效用,也是不能忽略的問題,在這裏略提幾點個人的看法。

首先,捐輸的錢來之不易,必須如對待用於企業發展的資產一樣,不能浪費,公益機構的行政費用應盡可能降低,資源的運用要盡量做到與企業那樣有效率。

第二,錢到了,心也要到。光是錢到了還不能叫社會大眾口服心服,唯有把心放到公益事業上的人,在錢之外還有時間與精力的付出,才能得到社會人士真正的尊敬。

第三,個人或單個公益機構的財力相對整個社會的需求來說永遠是不夠的。若然公益事情做得太過分散,面面俱到,恐怕效果反而不彰; 集中在一兩個領域裏做得最多最好,並成為該等方面的專家,或許效果更為理想。

第四,公益事業機構或團體的資金來源與監管,最好不要一人包辦,也不要一味推崇某一捐贈者或發起人,最好群策群力,並且多注意機構或團體的制度建設。 每個人都會成為過去,唯有正當建立起來的機構才能越代生存,才有機會發揚光大。亞洲人一般過於以個人為中心,往往忽略了制度的建設。 這是我們多參與公益事業的華人所該注意的。

最後,正如辦企業要有創意,同樣地,做公益事業也不要墨守成規,在選項上如此,在執行上亦然。社會上有太多需要是未有得到較圓滿解決的。多思考、多觀察、到處走走,就會想到很多方面是值得我們出錢出力的。我有一位朋友,是工程學博士,曾經在大學任教,之後用專長成功建立了企業,在退休後到河南幫忙治黃河。另一個朋友與一班志同道合者到內地窮困山區專門建造橋樑,因為在該等地區,不少小孩子因為不能過河而未能上學。就我個人而言,提出在北京故宮內復建皇家花園,也算是有點創意吧。

在慈善事業的執行上也可以多用點心思,用創新的方法來產生協調效應,增加槓桿作用,用有限的資源做較多的善事,或是把事情做得更好。

多年前我曾做過一個嘗試:捐了錢給慈善機構,他們一時未必用得上全部款項,既然我家裏有資金管理的經驗,那麼就在受贈者同意之下,由晨興集團的資產管理部門代其投資,每年保證10%的回報率。若然投資失利,我們就要額外捐輸,兌現授贈機構得到10%年回報率的保證;收益若然超過10%,超出部分也都歸該慈善機構。這樣既為受贈機構提供了內行的資金管理服務,又能保證該慈善機構沒有因資金管理不善而虧蝕的後顧之憂。

成功企業家對後代的培養

最後,我還想對成功的企業家作出一個提議:千萬不要把太多錢留給子孫後代。給他們太多錢是很傻的事。全球各地有一個共有的現象,就是富家子弟往往不易成才。在東方在西方都有個說法︰富不過三代,我們應該以此為鑑。

20多年前,我認識了一個由一群美國顯赫家族第二、三、四甚至第五代後人發起的團體,並被邀請成為第一位美國以外的成員。在對他們有了一點了解之後,很明顯地知道那些家族難得有成才的後人,後人們不成為家人或社會的包袱就是萬幸了。因此我就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讓我們的下一代過一個平常人的一生呢? 正如上文提到的余彭年先生所言,若然孩子是有本事的,他們就能夠自己創業,最少也應該做一個有責任的好公民;若然我們的第二代沒有本事,那麼給他們錢只是害了他們。

30多年來,我又觀察了不少海外華人大家族。創業的父親早過身的,兒子較易成才;老人家長命百歲的,兒子就很難說了。這些家族企業的後代,年輕時既不甘心在企業裏由低層做起,也不願意自覺地做一個普通老百姓;他們中間一些人,一把年紀了還在等候繼承全部財產。這樣的人一事無成也有錢花,不染上壞習慣就算是很好的了。

一般來說,成功創業者以及高級管理人員都是非常理智的,因為若非如此,就很難在商場上出人頭地。然而,一談到家庭、兒女,這些極之理性的人會忽然變得非常感性,寵愛甚至溺愛兒女,對他們言聽計從。不少企業家因為花了太多時間在事業裏,難免忽略了照顧子女,那麼為了叫自己良心好過一點,就把很多金錢給兒女們花。以致後者從小對錢財缺少正確觀念,不能確實地認識到金錢來之不易,從而對錢的價值沒有較正確的掌握,如此手上拿那麼多錢,豈不是很危險的事嗎? 成功的企業家實在應該就這件事而三思!

我在香港多次告訴人,有四樣東西是不能交給兒子的——槍、毒品、女人和較多的錢。 錢的危險,不亞於前三者。

在叫兒女接受長大後不會繼承很多錢一事上,必須由小做起。若然小孩子從小就以為自己將來會從家裏得到相當財富,父親並沒有這樣的打算卻又不從小向孩子灌輸自己的理念,等孩子成為少年人之後才知道父親的想法,他們往往很容易變得極為不滿,大大影響父子或父女關係,這真是不好的事。唯一避免方法,就是在孩子們還小的時候,就叫他們知道父母的錢將來是為公益,不是留給他們的。給他們合宜的道德教育與學校教育就可以了,而二者又是同樣重要。 前者不容易在學校裏得到,必須藉父母的身教與家教來完成。

大約20年前的一個晚上,我在家裏上看文件,太太向躺在我們之間的兒子讀兒童刊物。當媽媽讀到「遺產」(inheritance)一詞時,小孩子問是什麼意思,我聽到了就提議由我來為他解答,講解完畢後問兒子:你想將來爸爸會留多少錢作為遺產給你呢?小孩子想了一想,用手做了一個圓圈,就是說零遺產;我聽了便稱讚他一番,因為完全答對了。唯有從小知道父親這個意願的小孩長大了才不會失望,將來反而會較為上進,較易成才。

人類歷史告訴我們,錢是很難買到快樂的。但若然有選擇,當然還是富有比貧窮好,畢竟有了錢就對生活方式有比較大一些的選擇餘地。老實說,錢真正能買到的乃是較多的「選擇權」(right of choice)。簡單如果腹,沒有錢去快餐店已是奢侈,有錢人就快餐店可以去,名貴食肆也可以去。

然而,擁有了財富的人最重要的抉擇乃是怎樣用他的錢。再次從歷史汲取教訓:捐錢的人往往比不捐錢的人快樂多了。既然如此,何樂而不為?用得恰當,錢可以幫助很多人,叫別人因你而快樂。在以往20多年裏,因公益事業而有不少人把我看作恩人,豈不是很好的事嗎?多捐助人的人都會留下不少非常感人的故事,也因此而豐富了自己的人生。

結語

公益事業的發達是與富裕社會相伴隨的。中國因鄧小平先生倡導的改革開放,以往30年來快速累積了大量財富。然而就像中國經濟體制仍然處於初階,還有很多需要進步的地方一樣,如何利用累積的財富,推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對於成功的工商企業家,這問題特別突出。他們如何善用賺來的財富,所做所為又能否被廣大社會人士尊敬,一定程度上決定中國的發展方向與前途。財富用得恰當,就能幫助構建和諧社會,維護健康的道德價值觀,讓國家長治久安。若然有一個「企業家社會責任指數」,相信必定可與衡量國家盛衰的標準掛。

今天是清華大學99年校慶,在座的都是清華畢業生,也就是國家精英中之精英。正如你們不少的前輩或多或少改變了中國的命運,今天作為成功的企業家,國家的命運再一次與你們的前途接上關係。試想想,若然在座相當部分的人互相協定,簽署一份「清華約章」,有一日把你們絕大部分的財富都回饋社會,那些錢能夠做的好事是那麼的多,你們的榜樣對國家將會有多麼巨大的影響!你們定能掀起一個人類未曾見過的美麗潮流,其衝擊力可能與上世紀初的「五四運動」不相伯仲。外國人聽到了就要對炎黃子孫肅然起敬,甚至會有不少人站起來跟隨中國人的榜樣、清華學子的榜樣,這將影響全球以及後世。好嗎?

(全文完)

作者是香港恒隆地產公司董事長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