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女童軍總會被指6宗罪

女童軍總會被指6宗罪
【明報專訊】由特首夫人曾鮑笑薇擔任會長的香港女童軍總會爆出醜聞。現任總監邊陳之娟在2007年接任時,原來已達66歲之齡,違反總會指引的65歲上限;總會又被指「大花筒」豪花80萬元擺周年晚宴,以及未經改例下擅自增設兩級童軍,包括以4至6歲幼童為對象的「小蜜蜂」,而由於邊太正擔任一間幼稚園的總監,更被指有利益衝突之嫌。接獲投訴的社民連擬去信廉署要求介入調查。

總監超齡 總會:唯一候選人

女童軍總會解釋邊陳之娟在07年競逐時,是唯一的候選人,又逐一反駁指控(見表),而負責監管總會的民政事務局並無回應會否介入調查,但就發新聞稿為女童軍總會辯解。

社民連議員黃毓民上周接獲一名自稱是總會內部職員的投訴,指控香港女童軍總會「六宗罪」,當中現任總監邊陳之娟是其中一個矛頭所在。投訴人指邊太在07年競逐總監時已達66歲之齡,超過內部指引訂明的65歲,但總會依然任命她出任此職。有指今年已屆69歲的邊太,更有意競逐連任,有可能在11月再度接掌女童軍總會。

另一宗有關邊太的指控,是指總會在未經修例下,自行增設兩級童軍,包括以4至6歲幼童為對象的「快樂小蜜蜂」、60歲以上的「樂齡女童軍」,而身兼方方樂趣幼稚園及弘爵國際學校校監的邊太,被指明顯有利益衝突,質疑其目的是為增加幼稚園聲譽。社民連擔心,總會未有為兩級童軍買保險,「若發生意外,保險會否受理她們的賠償?」

投訴人更批評女童軍總會過去兩年合共花費80萬元擺晚宴,同時又削減活動經費至每年不得多於總會收入兩成。

總會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解釋邊太在07年競逐此職時,是唯一一個候選人,故會方「沒有特別考慮候選人的年齡問題」,並重申邊太獲得近九成票數支持。至於增設的兩級女童軍,是為針對不同年齡人士設立,總會已設適當的申報機制,以避免利益衝突。而豪花80萬擺晚宴,總會解釋周年晚會費用是由會員及晚宴籌委會贊助,總會沒有支付任何費用,又否認因而削減經費。

民政事務局則發出新聞稿,強調總會購買的保險,是覆蓋所有活動,而「快樂小蜜蜂」成員在參加活動前,必須先取得家長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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