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3, 2010

同志團體「彩虹行動」

同志團體抗議政府律師侮辱女性
【明報專訊】同志團體「彩虹行動」不滿早前法院審理變性人W要求確認結婚權案件時,政府代表律師Monica曾發表「W在物種上不能算是女士,她沒有生育能力」的言論。彩虹行動認為「有能力生育才是真女人」的論點嚴重侮辱女性以及跨性別人士,該團體10名成員昨日到尖沙嘴文化中心婚姻登記處示威抗議,要求政府代表律師Monica就其言論公開道歉。

促為「可生育才是真女人」言論道歉

昨日參與抗議者包括有易服及跨性別人士(即同時擁兩性性取向),他們指社會普遍對他們存有歧視。21歲的天風(假名)及23歲的Jimmy是情侶,於2年前認識,但天風及Jimmy均指曾遭歧視。身為男性的天風小時已喜歡女性物品,中學時開始易服卻遭男同學冷言冷語;到了大學,有年長人士看到天風穿女裝上課而立即離席;Jimmy亦曾被形容為「型」,但他指已習慣。

他們批評本港不接受同性婚姻,致同性夫婦不能享受傳統夫婦應得的稅務及房屋福利。Jimmy稱,較富有的同志戀人都到外國結婚,基層同志在港卻「淪為二等公民」。

Jimmy對W案最終判決表示樂觀,另一易服者Tommy仔亦指出,其他地方如內地也容許變性人以手術後的性別結婚,不明白香港為何不准;但問及若W敗訴會有何行動時,他們指未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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