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8, 2009

「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第二期

藍屋列第二批活化歷史建築 (11:25)
港府推出第二批活化歷史建築,供非牟利團體於年底前申請營辦社會企業及保育,5幢建築包括灣仔藍屋等。
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宣布,「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第二期於今天起接受有興趣的團體申請,直至12月28日中午截止。5幢建築物包括:

一、舊大埔警署:上一期未能成功招標,今次再公開接受申請。

二、位於灣仔的「藍屋」建築群:包括「藍屋」、「黃屋」和「橙屋」。因現仍該處仍住有13戶人,營辦團體必須以「留屋留人」的原則,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保持並強化他們的社區網絡。

三、前粉嶺裁判法院。

四、位於沙田王屋村的「古屋」:建於1911年的法定古蹟,是今期活化計劃中歷史地位最高的建築,由於包括大片公園空地,可用地面積達8790平方米。

五、位於九龍城侯王廟新村的「石屋」:建於1945年。

當局將於9月14至18日,為5幢建築舉行開放日,同時於9月30日,為有興趣的機構舉行工作坊,提供資料。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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