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3, 2008

藝團資助政策

藝團資助政策
擬引入升降班制度

2008年3月13日

【明報專訊】在「劇場組合」召開記者會宣布放棄領取政府資助之前兩小時,民政事務局「搶閘」召開記者會回應,對「劇場組合」的發展方向表示歡迎,並宣布檢討對十大藝團的資助政策,包括研究是否加入如足球升降班的「可進可出機制」,以藝團對社會的「貢獻」為指標,接受最多資助的十大藝團名單,將可能每年改變。

多方面考慮藝團貢獻

目前10個演藝團體接受民政事務局的3年資助,其他藝術團體則可申請1年資助或計劃資助。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梁悅賢指出,此十大藝團名單乃「歷史因素」,而表演義藝術委員會主席陳達文亦認為,有需要研究一套客觀和具體的指標,評核對表演藝術團體的資助。局方亦會考慮設立「可進可出機制」,但不再以入場人數和場數為指標,而會考慮其他方面,如對香港的國際形象、內地藝術發展的貢獻。

梁悅賢透露,研究亦會評估為香港訂立旗艦藝團的需要,故將來十大藝團名單可能有所變更,加入其他形式的表演藝術。局方亦會研究恆常資助模式以外的方案,如配對基金、貸款等。民政事務局會在4至5月委託獨立顧問公司研究,並參照海外,預計明年上半年完成。

梁悅賢表示,「劇場組合」放棄資助,轉型發展文化產業,對香港藝團發展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起了正面作用。但她強調不是所有藝團都適合立即放棄資助轉為商業經營模式,政府亦不會特別鼓勵。「轉型與否需視乎該藝團的發展階段和藝術形式。『劇場組合』所領的資助金額佔其支出比例很低,比較容易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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