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
履行港商不足一成

2007年11月13日

【明報專訊】雖然港府近年一直鼓勵大小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公民教育委員會一項調查發現,只有不足一成的受訪公司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並落實機制推行,有企業更認為交稅已是貢獻社會。研究人員認為,香港比歐美等國家較遲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應努力教育企業。

認為交稅已算貢獻社會

公民教育委員會委託香港大學公民社會及治理研究中心和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以問卷、小組調查等訪問了萬多間公司,當中大部分為中小企。調查顯示,只有23%的受訪公司知道「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另外,只有9%、即不足一成的受訪公司設立機制推行及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如跟持股份者對話、匯報企業社會等。

香港大學公民社會及治理研究中心主席陳祖為表示,香港在企業社會責任起步較其他國家慢,因此要努力追近其他國家。以英國為例,當地有部長級官員專門負責推廣企業社會責任,企業亦會發表社會責任報告。

近九成期望由政府帶動

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四大範疇:以符合道德規範的方式辦事、減低不良影響、對社會作出貢獻及改善員工的狀。受訪企業最注重做生意要符合道德,88%受訪機構認為有責任向顧客提供安全及優質貨品或服務。不過,認為要為社會作出貢獻的機構只有62%,部分更認為交稅便等於對社會作出貢獻,84%受訪機構期望政府能夠帶領推動社會責任,78%盼政府可給予公眾表揚。

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彭敬慈表示,要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應培養企業對概念的認知,同時亦要以內在誘因,例如增加員工福利以提升工作效率、參與義務工作可增加團體精神等,以吸引各機構實行,委員會亦會在本月24日與企業舉辦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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