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06, 2007

社福界一筆過撥款

愛恨一筆過撥款
2007年9月6日

【明報專訊】社福界對一筆過撥款可謂又愛又恨,一方面可以藉此靈活運用撥款,集中火力提供最適切服務,另一方面卻為此須與公務員薪酬架構脫,令機構有可能肥上瘦下,剝削前線員工的薪酬。

現時全港共有13,000名註冊社工,絕大部分任職非政府社福機構,提供的服務佔全港社福服務九成。政府在2001年前以實報實銷方式,向非政府社福機構提供撥款資助,機構提供的服務只需符合撥款準則即可;但01年起,當局實施一筆過撥款(又稱「整筆撥款」),以舊資助模式下的人手編制作為基準,按人數及職級,對照同等職系的公務員薪級中位數計算,每年為非政府社福機構提供一筆過撥款,總金額約70億元,此舉令機構可靈活運用資源,但同時要自負盈虧。

2003年,政府在經濟不景下,以「資源增值」和「效能節約」為由,削減撥款基準9.3%,令一筆過撥款減至現時每年68億元,部分機構唯有透過削減員工薪酬來維持營運,令非政府機構社工與社署社工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隨政府今年宣布公務員加薪,「同工不同酬」的情進一步惡化,觸發社福界爭取每年增撥約6億元,即抵消當年削幅,回復2000年水平。

事實上,一直以來都有部分前線員工,不滿管理層以靈活運用資源為名、肥上瘦下為實,壓榨員工薪酬,因此要求政府取消一筆過撥款制度,重回實報實銷的舊路。為免令外界覺得社福界對一筆過撥款態度分化,20多間社福機構的管理層昨日在社工遊行前,在早上率先召開聯合記者會,實行「先發制人」,指出機構經營困難,財政儲備乃用作未來支付員工的長期服務金,並非肥上瘦下;他們又力挺一筆過撥款具彈性,但希望政府不斷檢討和完善有關制度。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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