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9, 2006

同性戀學生社團「彩虹社」

中山大學准設同性戀社團 (15:20)
2006年10月29日

美國之音稱,廣東中山大學批准成立大陸首個合法註冊登記的同性戀學生社團「彩虹社」。

報道稱,經過一個月的考慮,廣東中山大學校方上週批准「彩虹社」在中山大學珠海校區成立的申請。「彩虹社」負責人、中山大學學生廖明珠表示,之前,中山大學珠海校區已有學生團體協助同性戀學生互相聯繫接觸,但只能在校園以外或透過網路組織活動。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所長潘綏銘指出,他的研究發現,89%以上的中國學生對同性戀持寬容和接納的態度,這個數字比中國全社會對同性戀的認可接納程度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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