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3, 2006

公民黨、民陣,與公民社會

公民黨、民陣,與公民社會
夏菽

〈轉載自基層大學網站http://www.grass-root.org/〉

一、前言

公民黨與民陣,都是七一產物,儘管互以推動「公民社會」為己任,但南轅北轍。公民黨成立後,社運團體及基層團體不少在監察:究竟是敵是友?是福是禍?近日更有關心者在報章上向公民黨討教:是公民還是黨?

本文試整理當下討論中「公民社會」的脈絡,並比較了幾位臺灣、大陸、香港學者的看法。


二、「民間社會」、「市民社會」、或「公民社會」?

臺灣學者顧忠華在〈公民社會在臺灣的形成經驗〉一文,以臺灣學術界翻譯civic society一詞的變化,帶出不同政治勢力對civic society概念的運用。

a)1987年解嚴前後,黨外學者引入「民間社會」討論,凸顯官民矛盾,意圖團結一切黨外力量,挑戰國民黨的專制統治。其時,東歐異見力量挑戰社會主義政權,亦被西方學者理解為「民間社會」對「官方」的角力。

b) 九十年代,官民矛盾不再成為臺灣民眾的焦點,有左翼學者便提出以「市民社會」來分析臺灣社會內部不同階級的動力。這觀點較近葛蘭西civic society的看法。葛蘭西認為,統治者不特掌握國家機器,還滲透市民社會(由教會、學校、工會、政黨等組成) ,散播資產階級的文化主導權。

c)九十年代末,臺灣知識界流行的則是「公民社會」說法,這亦作者顧忠華的立場。所謂「公民社會」是指民主政治(包括政黨)與市場經濟外,由非牟利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組成的自主領域。其特色是多元開放。又稱為「第三者政府」、或「第三部門」。

二、「民間社會」:虛無主義的觀點


大陸學者鄧正來在〈臺灣民間社會語式的研究〉一文,批評臺灣的「民間社會」慨念 (指解嚴前後的「民間社會」,而非如顧忠華後來所提倡的「第三部門」概念) 將國家與民間關係完全定位在對立上。鄧認為:結果就是否定了國家在民主化過程中可發揮的作用,也否定了民間在推動國家民主化中的積極角色。

作者以臺灣民主化為例,指不完全是由下而上的推動。此外民間自主化過程,與臺灣民營經濟發展不無關係,因此民間有複雜的內部矛盾,需要國家在民間無法自律地解決問題時出來仲裁。美化民間和諧,而訴諸一切皆國家與民間對立的泛政治主張,只能造成不同社會力量互相對立,無法達成共識。

作者批評此種「民間社會」慨念是虛無主義、無政府主義的觀點。


三、有公德的「公民社會」與無公德的「民間社會」

呂大樂、陳健民在〈在家庭與政治社會之間--香港公民社會的構成〉對「公民社會」下的定義是:家庭私人領域、市場,與政治社會(包括政黨) 外,由一個自由、多元開放的中介組織構成的公共領域。從屬「公民社會」的成員需擁有「共和主義」精神,即不會消極地享受個人權利及自由,而視公民為一種願共同管理公眾事務的責任。「公民社會」將公民、國家與市場聯繫起來。從積極方面看,它可促進管治質素,從消極方面看,它限制國家權力,保障個體自由。

作者將不具備這種公德的社會稱為「民間社會」。作者並分析了香港的「民間社會」未能轉化為「公民社會」的原因。作者先引用劉兆佳對「功利家庭形態」及「社會容納政治」的分析,指七十年代前難民心態使香港人寧願透過親朋戚友互助,而不願在公共領域爭取權益,因此只屬「民間社會」。67年暴動是一個轉扭點,自此出現不少基層團體,但隨著代議政制及前途問題,民間團體被大量吸納到政黨中….。不過作者認為,回歸後港人面對家長式的管治,反可能令一種自衛式的民間社會得到成型。


四、後七一的「公民社會」:公民黨與民陣

2006年公民黨成立,標示著從七一中孕育的力量一分為二:一個是民間人權陣線 (簡稱民陣)、另一個是公民黨。二者成份及性質不同:民陣是性質不同大小民間組織構成的多元、鬆散聯盟;公民黨則是中央集權,由法律專業人士牽頭,有不少學者參與,自稱「跨階層」的政黨。儘管如此不同,兩組織的領導層均宣稱自己目的是推動或孕育「公民社會」。然而有何不同?如無不同,為何又分道揚鑣?

由於公民黨對「公民社會」未有一套清楚論述,因而受到「公民社會」的擁護者質疑 (其實民陣何嘗不是語焉不詳,是否由於民陣是鬆散聯盟,不求統一,故可以含糊過關?)。徐承恩在《明報》(4月8日) 發表〈公民黨:你是公民還是黨?--論政黨與公民社會之辨〉一文,質詢公民黨只有「支持普選、爭取民主公義等抽象無比的道德信念」,而欠缺代表誰人利益及對現實中不同群體或階級利益處理的說明,是搞不清「政黨」與「公民社會」的分別。徐認為政黨與公民社會是不同角色,界線絕對不能模糊:「公民社會所追求的,是道德上的善」,「公民社會是一個道德的共同體,它要求持守共同價值的人拋開個人利益團結一致」;而政黨為了參與現實的政治遊戲,必需代表某些人的利益。徐認為,公民黨由於以「公民社會」的方式去搞「政黨」,而陷入進退失據。


五、割裂國家、市場及社會的「公民社會」思維

不知基於甚麼原因,香港大部份採用「公民社會」概念的人,都將國家、市場及社會割裂討論。鄧正來批評臺灣「民間社會」論忽略了國家、經濟,與社會的互動關係,幻想一個不受市場及國家左右的多元、自主、和諧民間領域,便不無道理。鄧的觀點正可用來檢視徐承恩的觀點。徐的「公民社會」論是否有墮入「美化民間和諧」,而無視國家、經濟、社會的共生關係?忽略了「民間有複雜的內部矛盾,需要國家在民間無法自律地解決問題時出來仲裁」(鄧正來語) 的可能?徐推祟「公民社會」共識政治,但從徐的分析中,也看不出多元鬆散的「公民社會」除了以多元鬆散作為共識外,還可推出那種共識?更加重要是,「公民社會」可透過怎樣渠道,除了是消極防立衛外,還可怎樣進取地改變整個不民主的遊戲規則?公民黨在這點上是踏出了一步。

不過,從另一點看,徐也是對的:公民黨究竟站在那群人利益的一邊呢?公民黨一直含糊。但打從它籌備開始,便不斷高調標榜向商家籌款的方向,令人無法不生疑慮。

但與徐的分別是,我認為,即使在「公民社會」中,我們也應提出:究竟站在那群人利益的一邊的問題。因為,如果我們不是將政府、經濟、社會孤立地看,就會發現「公民社會」同時是統治者透過文化領導權 (借葛蘭西的話)進行軟性管治的地方;也就是說:「公民社會」本身就是一個戰場,也是龐大不合理的國家機噐的粧脚,而不是後花園。

以顧忠華推銷的「第三部門」為例,寄託一個非牟利組織及非政府組織構成的「公民社會」,亦是一種割裂政府、市場、社會的思維。現實告訴我們,在政府削資、外判下,「第三部門」又是怎樣光景?當政府收縮角色,讓發揮「伙伴角色」的「第三部門」在「公辦民營」的市場中大展拳腳時,得益的除了是民營企業的少數管理層外,在自負盈虧、利潤為本、加強「效益」、削減成本時…誰又得禍?

今天,公民黨宣稱「公民社會」,但筆者擔憂,推銷的會否就是借「公民社會」為名私有化為實的新自由主義政策!

是否如此,拭目以待。

(有關基層團體對「公民社會」/「民間社會」的看法,將另文討論)

Friday, April 07, 2006

社會企業會議

社福商界攜手扶助失業傷殘
社會企業令走出窮途

2006年4月7日

【明報專訊】本港目前的社會企業,大多是由志願團體資助成立,以「合作社」方法營運多元化業務,提供如洗車、切菜、插花等職位,當中一班社福和商界精英,聯手以自負盈虧方式賺錢開源,同時協助失業和傷殘一族走出「窮」途,成為政府的「扶貧新寵」。

扶貧委員會昨日舉行首屆「社會企業會議」,根據英國的定義,「社會企業」一般指擁有「改善社會」理念(如解決失業問題)之企業,將盈利投資在企業本身或社會之上,並非以「替股東賺大錢」為目的。

「過渡性質」工作解困局

擁有22年歷史的香港工人健康中心,上月成立「新機有限公司」,通過與其他志願機構合作,為輕微工傷者安排替長者清潔家居、理髮及陪診等「過渡性質」工作,以解決他們受傷期間沒有收入的困局。

新機市場及商業經理林紅麗表示,由於公司剛成立,首年運作經費來自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撥款數萬元,已聘用了6名受傷工人,人均月薪4000多元。「希望明年可以收支平衡,長遠業務能擴充至售賣二手衫及長者用品。」

已有4年營運經驗的神託會旗下力加服務公司,既做學校小賣部生意,也有手工藝製作,為智障及精神病患者提供逾40個職位。出身商界的神託會市場及發展經理張惠紅說﹕「我們的目標是﹕不蝕錢。」她笑稱,雖沒有賺大錢的包袱,但要達成願望也有一定壓力,終日想﹕「怎樣跟大財團競爭﹖如何說服業主不要加租﹖」

生命教育作招徠

扶貧委員會正研究,協助社會企業競投政府外判合約,張惠紅的意見是﹕「政府就一定不能用『價低者得』的標準。」大財團營運學校小食部,送冷氣又有經驗員工班底,張惠紅又如何帶領一班弱勢社群競爭﹖「唯有奉送『生命教育』。」

「我們跟大企業收同樣價錢,但我們所賺的盈利,部分會回饋學校用作獎學金。」此外,她指企業又會定期舉辦員工及學生交流活動,例如學生來小賣部買食物時,須跟職員說英語﹔學生和職員又會一起在學校禮堂,分別表演朗誦和太極劍。「去年公司的營業額達100多萬元,學校小賣部的盈利,只有一丁點。」沒有「大桶金」,最大的滿足感,是履行了社會責任。

明報記者

Thursday, April 06, 2006

社會企業會議

英師奶變企業翹楚
小婦人辦合作社脫貧 財相也取經

2006年4月6日

【明報專訊】來自社福界、商界、學界的300名代表,今日參加扶貧委員會及中央政策組合辦的「社會企業會議」,6名海外專家更來港分享心得。講者之中,有英國偏遠市鎮「師奶」搖身一變為千萬營業額的社會企業領袖,她的成就引來政界領袖垂青,英國財相白高敦(Gordon Brown)、保守黨黨魁卡梅倫(David Cameron)等爭相接見這名師奶強人,期望從小婦人身上獲得解決社會貧窮的靈丹妙方。

瑪格利特(Mrs. Margaret Elliott)來自英國東北小市鎮森德蘭(Sunderland),鄰近紐卡素球隊發源地。

30年前,瑪格利特是一個平凡的主婦,只有中學學歷,兩幼子仍在襁褓中,丈夫月入160鎊,名副其實是「就業貧窮戶」。

瑪格利特受到丈夫從事的建築合作社啟發,拿手冊鑽研,並坐言起行,與6個師奶成立了一個名為「小婦人」(Little Women)的合作商店,售賣食物及代客託兒。由於窮婦沒有經濟地位,她們開店的8500鎊成本(約13萬港元),要等足兩年才獲得銀行貸款,條件是各婦人的丈夫都要簽紙擔保。

丈夫們沒有押錯注,小婦人商店平地一聲雷,在英國大受注目,多年來吸引逾百家傳媒採訪,師奶強人每人周薪雖然只有15至20鎊,但她們的自信得以提升,眼界大開。瑪格利特後來更攻讀了社工文憑。

企業每年營業額2625萬

1994年,瑪格利特轉投經營家居照顧,她們擊敗逾百家公私營企業取得政府合約,為長者及殘疾人士上門護理,企業每年營業額高達175萬英鎊(約2625萬港元)。

瑪格利特的社會企業森德蘭家居護理協會的精神,是「以人為先,賺錢其次」(Putting people before profit),這裏的175名員工全是「老闆」,大家每兩月開一次會,企業大小事務如員工福利及薪酬,都是集體決策的成果,「僱員擁有公司,她們覺得驕傲,自然做得開心。」埃利奧特說。

沒有爭拗嗎﹖「有,但我們都會盡量爭取共識,社會企業令你學到商議的藝術。」現在每名護理員月入1000鎊(1.5萬港元),與白領看齊。

至今天,當初創立合作社的7個「小婦人」仍每兩周見面一次,「這份情誼多年沒有改變,即使我們不再年輕」。瑪格利特今年55歲,她說,社會企業雖然是個時髦的用詞,但對她來說,這是她醉心一生的使命。

來港分享經驗

瑪格利特今次來港,亦有探望一班經營社會企業的本地師奶——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母嬰康逸社婦女及社區互助網絡計劃」培訓的主婦陪月員,該計劃服務統籌主任鄧彩紅說,1999年至今成員由10人增至65人,平均每人月薪由6000元增至8000元,03至05年營業額達300萬港元。

明報記者 譚蕙芸

哈佛提供10多課程
社會企業港「被漠視」

2006年4月6日

【明報專訊】香港的社會企業,如智障人士茶餐廳、精神康復者洗車服務等,大部分由社會福利署或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推動,但在美國,社會企業是各大商學院的熱門科目,如哈佛大學商學院早在12年前已開辦社會企業相關課程,該校的教授亦應邀來港分享心得。

須創造社會價值

華裔學者Jane Wei Skillern於10年前涉足社會企業研究。她強調,社會企業的精神是協助政府、商界或非政府機構更靈活運用資源,達到製造社會價值的效果,例如扶貧、環保、教育下一代等。

她說,「社會企業」現在成為潮流術語,一些機構只視社會企業為「寫支票」(Cheque writing)或公關伎倆,但真正的社會企業,必須以創造正面社會價值為運作精神,她舉例,美國沙律醬Newman's Own及雪糕品牌Ben & Jerry,前者把所有稅後盈利捐作慈善用途,後者則意向青年人提供工作培訓,便是社會企業的佼佼者。

她指,美國知名工管學院如史丹福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C Berkeley)、西北大學(Northwest Kellogg)均有提供社會企業課程,而她所任教的哈佛商學院,現提供約10個社會企業有關的課程,入讀學生有一成來自非商界,包括政府或非政府單位。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說,社會企業的概念近6至7年才開始在港討論,而全港商學院中,以他所知只有中文大學開設了一個相關課程,他形容,社會企業在香港各大商學院是一個「被漠視的課題」。

17組織發起添馬艦民間諮詢

17組織發起添馬艦民間諮詢
2006年4月6日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上月底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中明言添馬艦是新政府總部的不二之選,但由17個大學、商界、非政府組織和專業團體組成的聯盟「想創維港」,不滿政府諮詢不足,決定本月起與中西區區議會聯手發起一連兩個月的民間諮詢運動,自行拋出全新政府總部方案供市民選擇。

建議新政府總部不高於6層

新方案建議把添馬艦地皮,建4座不高於6層的樓宇,用作小型政府總部、立法會、文娛中心和博物館﹔而鄰近海皮的新商業發展則縮減至尖沙嘴柏麗大道商場的規模。

港府明日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開設首長級職位,專責研究添馬艦計劃,特首曾蔭權周二破天荒親自拜訪民建聯中委會拉票,預計政府可順利闖關。但有民間代表和中西區區議會不滿政府不再就政府總部規劃諮詢公眾,決定本月起自行發起民間諮詢運動。

學術商界專業團體聯盟

「想創維港」是發起民間諮詢的聯盟,成員包括中大建築系、港大城市規劃及環境管理研究中心、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商界環保協會、建築師學會、運輸物流學會、社會服務聯會和長春社等17個學術、商界、民間和專業團體。

「想創維港」發言人兼港大城市規劃及環境管理研究中心副教授伍美琴表示,聯盟建議的方案要求政府保留現時的政府總部和美利大廈,作為香港政治中心的歷史集體回憶﹔只有司局級官員才遷進新政府總部。以此推算,新政府總部最多6層高,與大會堂高度相近。

除了一座小型政府總部,聯盟建議在添馬艦另建3座高度相若的小樓,包括立法會、文娛中心和博物館,文娛中心和博物館的內容由公眾決定,目的是增加海旁的活力、通風和可達性。

至於政府建議在添馬艦以西海旁作4層高的墟市式商場發展,聯盟建議改為2層,規模與尖沙嘴柏麗大道商場相若﹔而位於皇后像廣場前、被保護海港協會形容為橫 國金二期的「橫向式」商業樓宇,聯盟建議政府透過日後的發展規劃綱領規管,把它分割成小型樓宇,用作商業、文化、娛樂和餐飲等用途 。

指要配合中環整體規劃

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主席黎廣德表示,「想創維港」即將發表的新政府總部方案強調要配合中環的整體規劃,將與中西區區議會合作,把聯盟、政府及思匯政策研究所的3個方案一同諮詢公眾兩個月,並由專業人士撰寫諮詢報告供政府參考。

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認為,民間諮詢讓市民有機會發表意見,他指政府審批國金二期和四季酒店等大型發展時,未給予區議會和居民充分討論空間,以致中區出現屏風式發展。

明報記者 黃綺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