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8, 2005

藝術團體爭取社會資源

藝團倡效大學設配對基金
從西九發展商300億基金撥出

2005年12月8日

【明報專訊】為鼓勵藝術團體爭取社會資源,民政事務局轄下的「表演藝術委員會」建議政府從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商設立的300億元基金,撥出部分成立表演藝術配對基金,令受資助的非牟利藝團向社會籌得私人捐款後,可配對政府的補助金,一如大學界的「等額補助金」和社會福利界的「攜手扶弱基金」。

業界歡迎 惟憂籌款難

劇場組合聯合藝術總監詹瑞文認為建議正面,但擔心未發展成熟的藝團籌款有困難,設立配對基金需要有藝團駐場計劃配合,藝團才能作長遠規劃和吸引贊助。香港中樂團藝術總監閻惠昌亦歡迎建議,並強調配對基金不能作為藝團主要收入來源,因為本港仍未有贊助藝團的氣氛,香港社會亦較崇尚西方文化,中樂覓資助較西樂困難。

擬設配對上限 防資源傾斜

表演藝術委員會主席陳達文接受訪問時說,設立配對基金仍在構思中,會汲取大學等額補助金和社福界攜手扶弱基金的經驗,考慮設立配對上限,避免令大部分資源流向大藝團,不利小藝團發展。他心目中未有基金數額,但認為應從發展西九的基金撥出。「若要西九發揮成果,一定要現在開始工作,在軟件方面配合,爭取社會支持,培育藝術家。」他對基金的成立表示樂觀。

他說,委員會既希望政府增加資助表演藝術,亦希望藝團開拓社會資源,本港大學籌款理想就是成功例子,「教育界做得到,藝術界也應該可以」。民政事務局助理秘書長方毅說,藝術界籌款的成功例子如香港藝術節,政府資助只佔經費三成,另有三成來自贊助,四成來自票房。

表現欠佳藝團 可停止資助

表演藝術委員會上月發表諮詢文件,就資助和支援藝團提出多項建議,但文件沒有提及設立配對基金。方毅說,成立配對基金有不少細節問題,如需先訂定劃一的撥款機制。現時康文署和香港藝術發展局主要資助4個和6個藝團,委員會建議將來由一個機構提供資助,與撥款掛的評估準則有待商討。

現時藝發局資助的藝團若表現欠佳,便需要「落車」,即局方會停止資助。委員會建議擴展這機制至所有受資助藝團,包括康文署轄下的受資助藝團,並建議當局先削減表現欠佳藝團的資助,若他們未能改善,資助才被終止。

明報記者 胡幗欣

盼讓同類藝團長駐同一場館
2005年12月8日

【明報專訊】表演藝術委員會提出「場地伙伴計劃」——優先讓同類表演項目在一個場館表演,如管弦樂團集中在文化中心音樂廳演出、劇藝和舞蹈集中在大會堂劇院等,以便場地管理者和藝團合作尋求贊助和宣傳。

香港藝術中心總幹事茹國烈說,「場地伙伴計劃」邁出的步伐太小,只是讓某些藝團優先租場演出,未能令場地與藝團自由合作。劇團發展最重要是場地,「若劇團也不知明年會到哪裏去,怎樣找贊助﹖」他認為藝團長駐某個場地,才能落地生根,作長遠發展。

詹瑞文﹕有了「家」 策劃更靈活

劇場組合去年進駐藝術中心,租用中心作辦公室和排練場地,並優先使用該處的場地。劇場組合聯合藝術總監詹瑞文說,有了「家」,策劃的靈活性大增,亦有助劇團推出更多新猷。

他說,劇場組合有了固定場地後,推出的計劃、贊助、門票價格和觀眾人數等都有增無減,如過去只有兒童劇較易找到贊助,現在演出有機會延續上演,讓公眾及贊助商加深認識,以《男人之虎》為例,便獲得電器商和啤酒商等贊助。

香港中樂團藝術總監閻惠昌一直希望香港設立中樂中心,成為中樂界排練和表演的集中地,並永久放置該樂團重2500公斤的古樂器編鐘,與其他樂團共享資源。

他說「伙伴計劃與這目標靠近了一些」,有了集中的表演場地,人們一想起中樂,如古箏、琵琶便想到某個地方,台灣和新加坡在這方面做得很好,值得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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