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2, 2005

推廣「社會企業」

良心社會企業助弱勢脫綜援
精神病康復婦當店長脫貧

2005年9月12日

【明報專訊】精神病康復者梁女士,已10年未有工作過,只有中學學歷的她,電腦也不懂,大病初癒後,幸好給她遇上一個「良心僱主」,老闆對她循循善誘,犯小錯、告病假也獲體諒。3年內,梁女士由一個膽怯的小店員,擢升至主持大局的店長,月薪由3000增至6000元,生活大為改善。她坦言,「若沒有這份工,我可能需要領綜援了。」世上有沒有這麼好的老闆﹖有,就是以非牟利為前提的「社會企業」。

賣車牌收入擬資助社會企業

政府消息稱,鑑於香港的社會企業,在協助傷殘人士上有一定成效,財政司長唐英年有意把從自訂車牌所獲的7000萬元的部分收入,資助發展「社會企業」,並把受惠者推廣至健全失業綜援者,今日扶貧會將討論這個建議。

心理衛生會轄下的明途聯繫有限公司(明途),是發展得較成熟的「社會企業」,業務包括便利店、復康用品專門店、家用品店、直銷服務及清潔業務,聘有120人,其中72名為精神病康復者。

心理衛生會的社工督導主任鍾偉成說,受聘的員工薪金追得上「市場價」,清潔工月薪3300元,零售服務店長月薪6000元,部分員工更能脫離綜援網,自力更生。

不 過,社會企業除了扶助弱勢社群,亦需要兼顧商業元素。鍾指一些業務如醫院便利店能賺錢,因醫院要求的租金是與營業額掛,因此有生意才要交貴租,但家品店 卻因要繳交商場「正價」租金而嚴重虧損,但隨公司「壯士斷臂」,將家品店結束,來年相信能收支平衡(明途去年虧損40萬元)。

他說,現時「社會企業」的客戶,都是「有心」的公營機構,如醫院、學校等,他希望政府能提供長期空置的屋或政府合署商舖,供社會企業「博一博」。

社福界﹕推廣自食其力

社福界普遍歡迎政府把「社會企業」概念推廣至健全失業人士。社會服務聯會(康復)服務發展總主任袁志海表示,就算社會企業只是收支平衡,甚至開支比派綜援更 大,亦應推廣,因為能推動「自食其力」精神。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亦指出,只要有小部分參加社會企業的人脫離綜援,長遠對社會仍有極大益處。神 託會復康服務經理鍾廣雄亦指,不少參加社會企業的人士,自信心日漸增加。

明報記者 譚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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