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9, 2005

社福機構顧問服務

羅兵咸被指藉顧問報告攬客
任社署顧問又向社福界推銷改革服務

【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今年5月公布的「特別一次過撥款」在一片爭議聲中終於拍板,本報得悉,在消息公布後兩星期,受社署委託調查100間社福機構財政及人力資料的顧問公司羅兵咸永道(羅兵咸),隨即致函多間社福機構,推銷理財及人力資源訓練班﹔而發出推銷函件的人士,與受委託進行調查的部門及主管是同一人。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同一機構同一人處理兩宗有利益衝突的生意,可能已違反其法律責任,政府有責任阻止,而顧問公司的做法,亦令人懷疑其報告的獨立性。社署回應表示,羅兵咸在政府宣布決定後才發信,不違反公平競爭原則。

去年7月,社署委託羅兵咸進行「非政府機構於『過渡期補貼』屆滿後的財政資助需求調查報告」,由該公司人力資源服務部主管 John Ng主理。調查收集了115間社福機構的員工數目、薪酬、退休狀、機構儲備、每年開支及理財方法等。羅兵咸今年2月向社署提交報告,建議以「一次過津貼」取代每年發放的「過渡期補貼」,讓機構改善財政狀。因為社署的諮詢組織不接納報告,當時並無公開報告的詳細內容。

雖然報告沒有被諮詢組織接納,但社署在今年5月,在參考羅兵咸的報告及其他意見後,宣布取消過渡期補貼,改推「特別一次過撥款」,讓機構利用撥款進行架構重組,或用作員工訓練基金,撥款總額高達8億元。撥款消息公布後13日,羅兵咸向社福機構發信,推銷其一系列培訓課程,信件簽發人同是負責調查報告的John Ng。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型社福機構主管表示,除了今次,過去5年未收過羅兵咸的任何函件,亦沒有其他顧問公司就同類課程向他們「兜生意」﹕「剛剛跟你做完調查,轉頭便收到信,報告仍是獨立、有公信力嗎﹖」他指,「羅兵咸掌握了機構的資料,有機構感到壓力,覺得光顧社署『御用』的顧問公司,能『一條龍』對症下 藥」(見另稿)。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若有人一方面受聘於政府,另一方面又利用該工作取得的資料或身分牟利,即使得到的利益只是「時機上佔優勢」,已經涉及利益衝突,違反其作為代理人的「授信責任」(fiduciary duty),他的獨立性亦會受到質疑。湯家驊說,事件中羅兵咸是在社署公布撥款後兩周才發出推銷信,當中未必涉及違反其法律責任,他建議羅兵咸將經過和盤托出,證明它向社福機構發出推銷信與其顧問報告無關,以平息公眾疑慮。

湯家驊又說,社署有責任確保公平競爭環境,若發現顧問公司違反授信責任,政府就有責任追究﹔若政府放棄,情就如紅灣半島事件,雖然利益受損,但放棄追究。

推銷課程與顧問報告合

社署承認對羅兵咸發出推銷信一事並不知情,但因羅兵咸的報告並無建議機構培訓員工,因此社署「不認為報告內容與羅兵咸的培訓班有直接關係」。但本報發現,報告中羅兵咸向社署建議「機構若要取得撥款,必須盡力改善財政狀」,而「檢討人手架構、重整薪酬策略、精簡工序、合併資源」都是可行方法。而羅兵咸向社福機構推銷的課程內容,亦包括架構重組、人手精簡等(見表)。社署認為,撥款是公開的消息,羅兵咸在消息公布後13天才發信,不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羅兵咸則回應指,他們有多年服務非政府機構的經驗,建立了自己的資料庫,而他們發出推銷信時,社署已經公開撥款計劃。

明報記者譚蕙芸羅永聰

兩月推新課程「倉卒」

【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於今年5月4日公布決定向社福機構撥款,羅兵咸在13天後向社福機構發信,推銷自己提供的培訓課程﹔7月7日,即消息公布後兩個月,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正式為撥款「拍板」,恰巧社福機構同日收到羅兵咸的28個課程的小冊子。有顧問公司負責人表示,若要推出全新課程,之前要先進行研究及聯絡不同專家,可能要半年或以上的時間籌備,若要在兩個月內推新課程,「毫無疑問是有點倉卒」。

在羅兵咸的兩本宣傳小冊子中,詳細講述了課程的特色、內容及導師背景,而John Ng及Mabel Ng二人都擔任導師。另外,亦有總數達28個課程的上課時間、地點及收費資料,上課節數為一至兩節,每科收費由750至1920元不等。

「資料存職員腦袋」佔三優勢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顧問公司負責人說,過往曾服務過數十間社福機構,他不評論今次的事件,但他表示,若有公司給予撥款者意見,待批錢後再去推廣其產品,該公司便有三個優勢﹕時間上較快﹔提供貨品的準繩度更高﹔領撥款的受惠者亦會以「政治正確心態」猜度撥款者心意,有壓力挑選該公司。

他認為,社福機構聘用顧問公司涉及公帑,挑選過程一定要公正,處理時要小心避忌,不會主動促銷或作推廣,「大家保持交流,令社福機構知道我們存在,有需要時便會申請撥款僱用我們」。

社會服務聯會亦有替社福界辦培訓課程,社聯總主任(機構發展及伙伴聯繫)蔡劍華指,難以確定羅兵咸有利益衝突,但認為羅兵咸「可以做得更好」,「它肯定有多點資料,雖然它在調查後應銷文件,但可保存在職員的腦袋裏,知道哪一個機構有錢」。蔡劍華認為,羅兵咸「掌握商機的時間敏感」,但認為不會令機構有壓力去挑選羅兵咸。蔡指社聯推廣培訓班的手法「是先由業界表達需要」,因社聯不贊成社署擬把「特別一次過撥款」用作訓練基金,因此不會主動宣傳培訓班。

1 comment:

Yiu Kai said...

職工盟要求申訴專員查社署[11:58]
2005/07/20

職工盟5名代表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社署僱用羅兵咸會計師做顧問報告,而羅兵威亦向社福機構招攬生意。

職工盟主席鄭清發質疑,社署委託羅兵咸會計師做顧問報告,而羅兵咸亦向社福機構招攬生意,他指出,在過去社署一向聘用大學做研究報告,因他們較熟悉社福機構的運作,而商業機構則不太了解運作。

鄭清發表示,羅兵咸的報告建議社福機構推行自願退休計劃,損害員工的權益,要求申訴專員作調查。

去年7月,社署委託羅兵咸進行「非政府機構於『過渡期補貼』屆滿後的財政資助需求調查報告」,由該公司人力資源服務部主管John Ng主理。調查收集了115間社福機構的員工數目、薪酬、退休狀況、機構儲備、每年開支及理財方法等。羅兵咸今年2月向社署提交報告,建議以「一次過津貼」取代每年發放的「過渡期補貼」,讓機構改善財政狀況。因為社署的諮詢組織不接納報告,當時並無公開報告的詳細內容。

雖然報告沒有被諮詢組織接納,但社署在今年5月,在參考羅兵咸的報告及其他意見後,宣布取消過渡期補貼,改推「特別一次過撥款」,讓機構利用撥款進行架構重組,或用作員工訓練基金,撥款總額高達8億元。撥款消息公布後13日,羅兵咸向社福機構發信,推銷其一系列培訓課程,信件簽發人同是負責調查報告的John Ng。

(記者:梁偉健)